问:我公司为有限公司,本想注销。后来发现税务登记证副本遗失了,请问需要补办税务证后才能注销吗?怎么办理补证?办理程序?需提交哪些资料?提交的资料要一式几份? 非常急,请帮忙解答!谢谢 答: 您好:(1) 一、你司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补办手续。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提供以下资料: 1、《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遗失声明原件 (遗失声明应在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发行的非娱乐性报刊、杂志、或者税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的媒体上发布)。纳税人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二、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资料:(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二)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三)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四)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五)发票领购簿、需缴销发票、发票专用章;(六)一般纳税人资格证、金税卡、税控IC卡和读卡器(防伪税控企业);(七)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 山东报纸广告发布网: 欢迎来电咨询【可上门办理业务,或者(邮箱)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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