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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作者:齐鲁晚报广告部
 
    济南鑫茂新兴科技产业园置业有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化工产业园有限公司、杜克荣、赵现美: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对借款人济南鑫茂新兴科技产业园置业有限公司、抵押人济南鑫茂新兴科技产业园置业有限公司、保证人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化工产业园有限公司、杜克荣、赵现美所拥有的(2020)鲁01民初2957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全部债权,已依法转让给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为该项债权新的债权人。(2020)鲁01民初2957号民事判决书对应的《信托贷款合同》,及《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合同》;《抵押合同》,及《抵押合同之补充合同》;《保证合同》及《保证合同之补充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由此派生或与此相关的其他权益也依法转让给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相应义务。
 
    特此公告。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